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项目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项目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项目(2024年)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行政区域 广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7: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136*****403
采购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2号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生 020-********(工作日10:00-11:00;15:00-17:00)
代理机构名称 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工 020-********/136*****403
附件:
附件1 公告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项目).docx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项目(2024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2024-107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项目(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方式:(1)线上/现场获取;(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3)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4)报名费仅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项目(2024年)

(二)项目编号:YCZB-2024-107

(三)项目类别:其他货物类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五)采购内容: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六)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二)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界定中小企业。

三、磋商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邮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者,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完整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yuecaizhaobiao@126.com),经审核符合要求并交纳磋商文件工本费(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收据)后予以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

注: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磋商。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磋商地点(具体时间和开标地点以采购公告为准)

(一)递交响应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5时30分

(三)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四)磋商时间:2025年1月7日15时30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

(六)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2号二楼        

联系方式:陈生 020-********(工作日10:00-11:00;15:00-1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            

联系方式:梁工 020-********/136*****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020-********/136*****4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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