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秦淮区行道树冬春补植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秦淮区行道树冬春补植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秦淮区行道树冬春补植服务
品目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
行政区域 秦淮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7: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预算金额 ¥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晶
项目联系电话 136*****351
采购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3-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07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盛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晶

项目概况

2024年秦淮区行道树冬春补植服务 JSZC-******-JSSQ-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3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SQ-C2024-0003

项目名称:2024年秦淮区行道树冬春补植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秦淮区行道树冬春补植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0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1-0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7.2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公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rf=http://jszfcg.jsczt.cn/jszc/workspaceForAgentCenter)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7.3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7.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并递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5 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6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7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8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下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秦淮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3-29号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盛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77号天正桃源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6*****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36*****351



附件:JSZC-******-JSSQ-C2024-0003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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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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