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防硬件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技防硬件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技防硬件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DSYY-2024-HW007

项目名称:技防硬件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9.70万元

最高限价:19.70万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所属

行业

1

技防硬件设备采购

1批

详见

采购文件

19.70

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工业

交货期: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开标结束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方式: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nmxtl6@163.com(内蒙新天立首字母加6),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发送给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nmgztb.com.cn

以上公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前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

提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财务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8615 1010 1421 0006 22

行 号:3131 9100 0601

九、凡对本次询比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7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丑先生

电 话:158*****507 0471-*******-8019

附件:关于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各供应商: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提交

1.供应商如采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提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二、邮寄提交

1.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2.邮政编码:******

3.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4.接收单位: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联 系 人:丑磊

6.电 话:158*****507

7.供应商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同响应文件一并邮寄。

(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寄出至代理机构收到所需要的时间,可以提前送达,但必须派送到指定邮寄地址。邮寄方式推荐使用顺丰快递,供应商应自行核实快递到达情况。由于物流原因导致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固,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如果发生响应文件破损、丢失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应明确寄件人的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5)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邮费自付,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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