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二批
长治市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文件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对申请提前报废并更新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第二批共有12辆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补贴申请通过审核,涉及补贴资金50.7万元。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见下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30日
受理电话:0355—*******
附件:长治市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二批)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4日
长治市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国四老旧营运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二批)(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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