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青镇第五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杨柳青镇第五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杨柳青镇第五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HT-2024-1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杨柳青镇第五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1层101、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HT-2024-114 项目名称:杨柳青镇第五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93万元 最高限价:193.9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支持国内产品。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录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6)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授权人需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磋商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到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1层101、10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双林街道海天南苑13号楼3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双林街道海天南苑13号楼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费汇款凭证; 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需开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收款人:天津锦源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五大道支行 解放路支行行号:308*****8593 账号:122*****5810801 电话:186*****853 缴费截止时间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 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锦源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1层101、102 联系方式:186*****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86*****85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锦源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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