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深圳分行某公司逾期贷款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某公司逾期贷款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就某公司逾期贷款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深圳分行某公司逾期贷款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FSZHJZCG*********
四、采购内容:
4.1 项目概况:
分行向某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由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控人名下深圳湾彩虹之岸住宅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评估总值不低于1699万元;借款人对河南XX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不低于7732.52万元)及借款人对盐城市XX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不低于2413万元)做质押担保。该笔借款已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担保人亦未归还。
拟聘请律师采取部分风险代理方式,对上述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等进行诉讼催收。
4.2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有相关案件的代理经验。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拟派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①只有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因年检等原因造成证件不全时,须持市级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资格视为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全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磋商资格。
③以上资格审查证件复印件(盖章)须一次性提交,未按规定出示证件的视为无效磋商。
④资格审查时间:与开标同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邮箱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
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在本项目采购代理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9日14:00。
4、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00。
5、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
(https://pms.hfbank.com.cn/hfbk/#/outernetlogin)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请选择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已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4时30分(即响应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 楼会议室。
7.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7.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7.4.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函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的。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楼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恒丰银行官网(www.hfbank.com.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sz-jstar.com/blank1.htm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九、联系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6楼
联 系 人:韩小姐
电 话:0755-********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01室
项目负责人:丘工
电 话:181*****701
电子邮件:*********@qq.com
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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