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420 | 个日历日,各单项工程中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4374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5: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 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 EPC 总承
包,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 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项目
包含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能源-化工示范项目统一规划配套的公辅工程。
2.1.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循环水冷却站(12000*2m3
/h)、脱盐水站(生产水制备 135m3 /h+冷凝液回收 135m3 /h)、回用水站(425m3 /h)、浓盐水
处理站(膜浓缩及分盐 68m3 /h+蒸发结晶 15m3 /h)、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 4840m³,消防
事故池 18000m³)、消防水站、换热站(1#、2#换热站采暖换热 10MW,热水伴热换热量
20MW)、全厂供电设施(厂内外线)、全厂通信、中央控制室、火炬、总图运输、全厂给排
水、全厂外管、辅助材料贮存设施。
业主规划了三期项目,总体院负责新建危险化学品库、PSA 技术回收氢气、新建 LNG
储罐、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6 万吨/年三聚氰胺、5.5 万吨/年粗苯加氢、1.2 万吨/年粗
酚精制、10 万吨/年液态阳光、污水处理装置等项目总体院设计,包括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协
调与沟通等工作,承包商和总体院的接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道路照明、地面铺砌、
地上管道和管廊、地下系统、污水排放管线、仪表电缆桥架、电气电缆桥架、电信电缆桥架
等。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册第二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20 个日历日,各单项工程中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册第五章进度计划要求。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资格要求 3: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承担
过以下内容的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或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果是 EPC 总承包业绩需为完工
业绩):1、循环水装置(单套循环水站循环量≥10000m3/h 的闭式冷却塔),2、回用水处
理 装 置 ( 进 水 ≥ 300m3/h ) , 3 、 脱 盐 水 处 理 装 置 ( 脱 盐 水 ≥ 100m3/h , 凝 结 水 ≥
75m3/h),4、浓盐水装置(浓盐水蒸发结晶≥20t/h),5、总图运输,6、全厂给排水,7、≥
120m 火炬塔架及火炬,全厂外管(系统管廊)。
注:为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和发包方证明完工的资料,EPC 总承包业绩证
明材料要求以合同关键页、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合同关键页
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盖章页、项目规模、工作范围等;证明资料优先为中间交接证书或
竣工验收证书,如不是直接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确实无法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
证书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是所签合同的发包方,但需要发包方同建设
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要求同上)和发包方的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业绩可以是一个合同独立满足、也可以是多个合同共同满足;提供的材料扫描复印件模糊不
清晰的,或证明材料证明性不足的不计算业绩。
3.4 资格要求 4: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
注册建造师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则需同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已中交或竣工验收的 EPC 总承包项目负
责人工程业绩,业绩需提供任命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包括合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
证书),且能够证明是项目负责人本人业绩。
(2)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或
土木或公用设备或电气或机械或化工工程注册工程师资格的高级工程师,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已中交或竣工验收的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或 EPC 总承包设计负责人工程业绩,
业绩需提供任命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包括合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且能够
证明是设计负责人本人业绩。
(3)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
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已中交或竣工验收的 EPC 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工程业绩,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任命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包括合
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且能够证明是施工负责人本人业绩,本次招标项目负
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允许兼任。
3.5 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
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包括 3.2、3.4 条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过期或不清晰或
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也可在相关网站查询有效即可,不否
决投标,但扣除投标文件编制质量打分项得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9:00:00 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9:00:00 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6:00: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
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
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
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 3 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
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5:00:00 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5:0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
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
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忠宪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电话:0477-313217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 88 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王琪
电话:13811324858
其他联系人:张嘉祥
电话:010-84293523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录后在项
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
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 CA 证书(本 CA 证书为本平台专用,与其他平
台 CA 证书不能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
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
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 88 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 QQ:8000-34808
CA 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