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5 年监督性监测平行样、烷基汞、地下水及土壤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S-GK-2024-393-FW)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监督性监测平行样、烷基汞、地下水及土壤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件一:污水公司下属各厂日常生产运行中需对监督性监测平行样进行检测。包
件二:根据污水公司下属各厂环评、排污许可证及《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
南》中相关要求,需对水质烷基汞、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公司下属各厂日常生产运行中需对监督性监测平行样进行检测; (002)根据
污水公司下属各厂环评、排污许可证及《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相关
要求,需对水质烷基汞、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污水公司下属各厂日常生产运行中需对监督性监测平行样进行检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检测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
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
中对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允许分包:检测项目如有分包,分包的检测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
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
盖公章)。;
(002 根据污水公司下属各厂环评、排污许可证及《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中相关要求,需对水质烷基汞、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检测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
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
中对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允许分包:检测项目如有分包,分包的检测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
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
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国定
节、假日除外)每天的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
料完成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招
标文件售价 500 元/本,售后不退。(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
章;(4)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页(加盖公章);若周末报名的烦请提前电联,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5021639029 注 1:
如报名多个包件,须按照所投包件分别提供。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
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3: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
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5 年监督性监测平行样、烷基汞、地下水及土壤检测
1.2 项目内容:
包件一:污水公司下属各厂日常生产运行中需对监督性监测平行样进行检测。
包件二:根据污水公司下属各厂环评、排污许可证及《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
指南》中相关要求,需对水质烷基汞、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
1.3 项目地点:污水公司下属各厂。
1.4 项目限价:包件一(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 年监督性监测平行样检测)最高
限价 108.93 万元;
序号 厂名 限价(万元)
1 白龙港 16.98
2 竹园二厂 10.68
3 竹园升级补量 10.68
4 竹园四期 21.74
5 石洞口 9.77
6 泰和一期 9.77
7 泰和二期 9.77
8 虹桥 9.77
9 吴淞 9.77
合计 108.93
包件二(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 年烷基汞、地下水及土壤检测)最高限价 39.84
万元;
序号 厂名 项目 限价(万元)
1 白龙港 烷基汞 9.77
地下水及土壤
2 竹园二厂 烷基汞 1.48
地下水及土壤
3 竹园升级补量 烷基汞 1.48
地下水及土壤
4 竹园四期 烷基汞 3.56
地下水及土壤
5 竹园污泥厂 地下水及土壤 0.15
6 石洞口 烷基汞 6.73
地下水及土壤
7 泰和一期 烷基汞 4.78
地下水及土壤
8 泰和二期 烷基汞 4.78
地下水及土壤
9 虹桥 烷基汞 2.5
地下水及土壤
10 吴淞 烷基汞 4.61
地下水及土壤
合计 39.84
1.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1.6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个包件,允许同一投标人中标多个包件。
1.7 本项目检测项目允许分包,分包的检测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
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
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包件一至包件二):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检测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
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
中对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允许分包:检测项目如有分包,分包的检测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
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
盖公章)。
3.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以及招标文件的其他
相关部分。
4.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国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的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完成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本,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截图页(加盖公章);
若周末报名的烦请提前电联,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5021639029
注 1:如报名多个包件,须按照所投包件分别提供。
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
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3: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
人承担。
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人资格的最终确认将由评标
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认定。如评标时发现投
标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
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6.兹定于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0:0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
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共分为 2 个包件,所有包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均相同,开标顺序按照包件号(1~2)
依次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本人用工合同)、投标保证金凭证(如有)出席开标仪式(身份证明文件需随身携带一份,
不得以证明文件封包在标书内为理由而拒绝出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龙东大道 1851 号
联 系 人:奚峻
电 话:021-589559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
联 系 人: 唐老师、李老师
电 话: 15021639029
电子邮件: 7583786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