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储2023-3号政府储备地内无主坟墓依法搬迁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储2023-3号政府储备地内无主坟墓依法搬迁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储2023-3号政府储备地内无主坟墓
依法搬迁的公告
东储2023-3号政府储备地的征收工作,需对该项目范围内坟墓进行搬迁,截至目前,仍有4座坟墓无人认领无法联系亲属,现将无主坟迁移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东储2023-3号政府储备地。地块位于海南正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建设部份的北侧、东方市047乡道北侧,东至华侨农场国有土地,南至047乡道,西至华侨农场国有土地,北至华侨农场国有土地。该项目地块范围内4座坟墓,均为无碑土坟。
二、迁坟时间:为不影响项目的正常施工,请涉及该范围内的坟主亲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东方市华桥农场登记办理手续并完成坟墓迁移。逾期不登记者,按无主坟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898-********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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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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