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比选公告

嵩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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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嵩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NLB-2024-1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 亿,招标人为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
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 号)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我省风电就
地近开发利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
《河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
体,选 1 个行政村(或临近行政村联合)开展试点示范,优先支持开展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
体化项目的行政村纳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每个试点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 2 万千瓦。
投资主体负责完成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保证工程融资、开发建设资金,自行承担建设费用
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
利进行并达到国家、地方质量相关标准要求,实施保障性并网(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
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近 1 年内连续 6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3、投资能力:企业实力雄厚、资金充裕、具备项目投资开发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并加盖公章);
4、技术实力:企业应具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专业技术力量(提供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并加盖公章);
5、安全管理: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并加盖公章);
6、运营能力:近三年(2021 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停止营业、
注销、破被执行等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者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须附
上述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
留存。若在资格审查时查询到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该申请人为无效申请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加盖公章)。
10、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料(1.营
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Lanbo2306@163.com)。代理机构经核实后,将文件费缴纳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
按规定交纳文件费后,代理机构通过所留邮箱和邮寄快递的方式向申请人发送比选文件。售
价:5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 6 号楼 23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 6 号楼 2306 室
七、其他
为扎实做好我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根据《河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总体方案》要求,我县以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公开选取试点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确定将综
合比较企业的投资能力、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及资信状况等,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投资
主体应与村集体明确股权合作架构、合作内容及相应的权责关系,包括项目建设、运维及安
全管理等的分工,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经嵩县人民政府授权,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前期组织工作。受嵩县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河南兰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以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公开遴选嵩县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合作开发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嵩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
2、项目编号:HNLB-2024-122
3、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4、资金来源:项目实施估算总投资人民币约 1.2 亿元,全部由中标企业负责投资。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招标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
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 号)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我省风电就地近开
发利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河南
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
选 1 个行政村(或临近行政村联合)开展试点示范,优先支持开展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
项目的行政村纳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每个试点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 2 万千瓦。投
资主体负责完成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保证工程融资、开发建设资金,自行承担建设费用和
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
进行并达到国家、地方质量相关标准要求,实施保障性并网(详见比选文件)。
5.2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5.4 项目地点:河南省嵩县境内(需避开各类敏感性因素)。
5.5 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
5.6 运营周期:自项目取得并网验收报告之日起 20 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
须附相关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近 1 年内连续 6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3、投资能力:企业实力雄厚、资金充裕、具备项目投资开发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并加盖公章);
4、技术实力:企业应具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专业技术力量(提供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并加盖公章);
5、安全管理: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并加盖公章);
6、运营能力:近三年(2021 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停止营业、
注销、破被执行等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者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须附
上述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
留存。若在资格审查时查询到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该申请人为无效申请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加盖公章)。
10、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3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料(1.营业执
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Lanbo2306@163.com)。代理机构经核实后,将文件费缴纳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
按规定交纳文件费后,代理机构通过所留邮箱和邮寄快递的方式向申请人发送比选文件。
3、售价:5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 6 号楼 2306 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 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 6 号楼 2306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嵩县
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即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3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向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质疑的,需一并
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
理。
2.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城关镇城行政路 5 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6312024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兰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 6 号楼 2306 室
联系人:郭女士,百先生
电 话:18637926860
邮 箱:Lanbo230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312024
河南兰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纪委监委驻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城关镇城行政路 5 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6312024
电子邮件:Lanbo23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兰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 6 号楼 2306 室
联 系 人: 郭女士,百先生
电 话: 18637926860
电子邮件: Lanbo23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点 主体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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