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控股集团、佳润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苏锡通控股集团、佳润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 2a*****e-ca19-48b5-a27b-d0b303e***** 2025/01/02 14:00 苏锡通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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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通控股集团、佳润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苏锡通控股集团、佳润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QC-202*****0101

项目名称:苏锡通控股集团、佳润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三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固定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对苏锡通控股集团、佳润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前期基础数据进行整理以满足后续国资报表报送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财务咨询服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拟派项目组长(主审)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供应商与拟派项目组长双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若供应商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投标,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及承诺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的承诺函(提供授权书及承诺函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响应文件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磋商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ggzyjy.stpac.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提交方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

3.磋商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

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二十分钟。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时无需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和原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肆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贰份),以供存档。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2.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缴纳形式可以选择以 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数字人民币 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2.2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

2.3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对其委托的所有任务,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2.4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磋商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供应商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招标公告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供应商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不间断审核。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

联系方式:运营管理部 198*****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人:陈芳敏

联系方式:13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芳敏

联系电话:138*****6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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