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主城、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 2025 年废气、噪声检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QKHYN241211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昆明主城、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 2025 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采购人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重
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督察、检查要求,同时为满足环保税减免需求,根据《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1083-2020)规范,现对昆明主城、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
理厂 2025 年废气(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检测服务工作进行专业服务机构采购。
2.2 采购范围:完成昆明主城、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 2025 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工作,
包括昆明主城、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 14 座(昆明市第一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
厂、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
厂、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昆明市昆阳水质净化厂、昆明市古城水质净
化厂、昆明市淤泥河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污水处理厂、捞鱼河污水处理厂、昆明市白鱼河水质净化厂)
开展无组织废气检测及噪声检测,昆明主城、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 7 座(昆明市第一水质
净化厂、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六水质
净化厂、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开展有组织废气检测,并出具 CMA 报告。
监测频次要求为: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2)有组
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烟(尾)气参数)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3)厂界噪声监
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3 采购预算:¥307520.08 元(大写:叁拾万零柒仟伍佰贰拾元零捌分)。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标准:监测过程中所用仪器均在检定合格周期内,所用标准物质(标样、标气)均在有
效期内。无组织废气检测标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或《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的要求,有组织
废气检测标准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检测标准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若国家有新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按国家
最新颁布的规范标准执行。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同时出具规范的监测
报告,监测报告必须加盖 CMA 认证以及监测单位公章。
2.8 标段划分:本次谈判采购只设 1 个标段。
2.9 本次谈判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认证附表需包含本次监测指标)(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谈判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内部财务报表需加盖公章)(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注:谈判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谈判申请人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
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
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2)由采购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谈判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若谈判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
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注:谈判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否则否决其谈判资格。
3.6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
判(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
供声明函)。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
同),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
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 177 号金尚壹号 17 层 170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
件;
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
送至 cqkhgczx@163.com 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
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竞争性谈判文件将通过报名邮
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缴纳,只能采用现金
或者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缴纳的方式;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201094204;
开户名: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3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
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 177 号金尚壹号 17 层 1703)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的谈判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 2288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871-68243526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 177 号金尚壹号 17 层 1703
联 系 人:赵智雄、龙亚宇、许辉、邱静、唐君、程鑫、卢文德、苏小琴
联系电话:15096673403
邮 箱:cqkhgczx@163.com
监督部门: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吕莹
联系电话:136296757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