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东海关大院、大沙地西13号、东江口海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穗东海关大院、大沙地西13号、东江口海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概况

  穗东海关大院、大沙地西13号、东江口海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于2025年01月1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BDL2024-0027

  项目名称:穗东海关大院、大沙地西13号、东江口海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穗东海关大院、大沙地西13号、东江口海关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预算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采购限价

  穗东海关大院、大沙地西13号物业管理服务

  1年

  人民币*******.00元(其中穗东海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最高采购限价为*******.00元,大沙地西13号物业管理服务最高采购限价为******.00元)

  东江口海关物业管理服务

  1年

  人民币******.00元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简要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d.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 日至2024年12 月 3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进行线下领取或线上领取。

  获取方式:①在线获取:登录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yonganjl.com/)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凭证发至zse*********@foxmail.com/;②现场获取: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 月 14 日 9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官方网站(huangpu.customs.gov.cn)、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yonganjl.com/)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领购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前往领购或线上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线上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zse*********@foxmail.com进行登记,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穗东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江口海关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27号、广州市黄埔区东江大道264号

  联系方式:020-********、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5室

  联系方式:020-********转607/189*****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穗东海关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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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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