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公示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8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函》(岚农函〔2024〕36号)精神, 2024年11月22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个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一类1个和二类1个)、1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10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和1名特聘渔技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局务会议研究,现奖拨付补助资金拨付明细公示如下:
1.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一类基地:福建省平潭县上井海珍品开发有限公司补助20万元;
2.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二类基地:闽台(平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补助7万元;.
3.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渔业发展协会补助3万元;
4.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福建省川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平潭李诚康水产养殖场、福建省岚壹渔业有限公司以及养殖户郑而春、薛云、李祖耀、施美宁、林喜强、卓慰强、卓龙通,每个主体补助0.1万元,共计1万元;
5.特聘渔技员:王云补助3万元。
在公示期间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放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591-********
来电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处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处
反馈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处(二)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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