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与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的公告

关于邀请参与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的公告

关于邀请参与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的公告
2024-12-24 08:00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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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单位实施的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完工,我单位拟对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进行邀请报名参与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请人

邀请人(项目业主)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服务中心。

二、项目资金来源

增发国债资金

三、项目概况

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为新建建设类工程,包含5个项目,治理总河长约21.696km,护岸总长21.832km,清淤疏浚河道11.781km,施工便道14.575km,排涝涵管12座,下河步级64座,人行桥5座。工程总挖方21.58万m3,总填方量10.71万m3,弃方10.87万m3。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总投资6400.4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197.9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86.62万元。

四、工作任务、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任务:负责开展河池市巴马县灵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收集整理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基本资料。

2.现场查勘检查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等内容。

3.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4.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要求,组织技术审查及验收工作,并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示。

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包括: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③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三)服务要求: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成果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程、导则等要求,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要求在确定服务单位后在委托合同中另约定;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五、确定服务单位方式

确定服务单位方式: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通过班子会议议定选取编制单位;

报价方式:报名的服务单位填写报价清单(密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的服务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并从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所略水库扩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需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相关业绩。

七、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服务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楼四楼水建中心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授权书原件;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6.报名表(附件1);⒎报价单(由报名单位自行出具并密封);⒏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工作业绩。以上8项材料均需提供,缺少任一项均视为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不接受报名资料。被确定为服务单位后,需提供所有原件核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邀请报名的公告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0*****997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服务中心。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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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bama.gov.cn/zdlyxxgk/ggzypz/zfcg/cggg/zbgg/t********.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小河流治理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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