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2024-12-25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4-12-25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国俊、王敏、潘少祖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769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呈贡区石龙路9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769、0871-******** |
采购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满足法律文书送达需求,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提高送达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通知》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办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落实好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其中的第一条、第二条明确表示了法律文书专递的依据及法律效力,此项服务属于特定服务,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 号】第二条第 (一)款第 7 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供应商。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站前路355号南窑通信枢纽大楼
2024-12-26至2025-01-02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石龙路998号
联系电话:087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4006-4009室
联系电话:087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建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
联系电话:155*****769、0871-********
标签: 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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