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2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公开招标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服务内容
协助市教育局收集整理16所中职学校报送的6个数据表及质量报告等材料,以及协助编制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并做好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和各中职学校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和合规性审核工作,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合规性审核标准,反馈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和各中职学校质量报告修改意见,确保深圳市及各校的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元),包含一切税、费,报价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投标。
四、申报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二)供应商必须有独立团队。
(三)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程序
(一)收集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证明。
4.加分佐证资料:具有主持国家、省、市教育政策和教育规划类项目的经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项目组成员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教育政策或教育规划类项目研究的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加盖公章。
投标机构须于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评价”字样。
(二)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三)现场评审。深圳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1月中下旬左右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示。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73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老师,谭老师
电子邮箱:zzc@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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