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剧院舞台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北门剧院舞台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北门剧院舞台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已由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冶财采计〔2016〕A0899号)要求采购,项目业主为大冶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因第一次开标经评标小组资格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而导致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16〕208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北门剧院舞台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内容:舞台音响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LED显示屏(台上台下)、舞台地板(含升降)、配套的承载钢结构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人员培训及后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预算:36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3)本单位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须同时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音响、专业舞台机械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证书或者同时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音响综合技术能力贰级或以上资质;
2.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舞台设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系统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2、钢结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
4.1舞台设备方人员:应参加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技术培训班,并经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含专业灯光2人、专业音响2人、舞台机械2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2钢结构方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五大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舞台设备方提供含有舞台机械、舞台灯光、舞台音响等200万元或以上类似业绩,钢结构施工方提供钢结构50万元或以上工程业绩)。
6、供应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8、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五,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可在2016年12月6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yggzyjyzx.com)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招标文件制作费为200元,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收取。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6日14时30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7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
联系人:杨主席
联系电话:138*****505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兰陵路口时代广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9*****482 ****-*******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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