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涿鹿县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 张家口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2: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舱8网上开标。
预算金额 ¥2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毅成
项目联系电话 0313-*******
采购单位 涿鹿县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张家口市涿鹿县轩辕西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3-*******
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口兴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19号院7号楼3单元3-602(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3-*******
项目概况
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CGK0009

项目名称: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高清庭审主机(核心产品)9台、书记员应用系统9套、庭审录入终端10台、庭审控制面板10个、发言话筒66个、法庭音频功放11台、法庭音箱22个、反馈抑制器9个、音频处理器9个、高清固定一体化变焦摄像机42台、高清云台摄像机10台、实物展台9个、强电控制器9个、法庭布线材料及辅助材料10套、庭审输出终端10台、网络交换机10台、标准服务器机柜10个、显示屏52个、显示屏可调节倾斜支架52个、显示屏20个、刑事高清庭审主机(核心产品)1台、书记员应用系统1套、嫌疑人发言话筒4套、混音器1台、音频处理器1台、反馈抑制器1台、传输器70对、分频器10个、系统集成费1项。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舱8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由中标人支付。(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4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对于未预留部分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七)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相关合作银行获得贷款支持。(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解密开始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按规定的解密结束时间前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设备自备。(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涿鹿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涿鹿县轩辕西路24号

联系方式: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兴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19号院7号楼3单元3-602(南)

联系方式: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成

电 话:0313-*******

八、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诉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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