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周家湾矿区砖瓦用砂岩矿采矿权
当阳市周家湾矿区砖瓦用砂岩矿采矿权
宜昌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宜矿网挂(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当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宜矿网挂(2019)2号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当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东群路1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二、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当阳市周家湾矿区砖瓦用砂岩矿采矿权。
(二)采矿权位置:当阳市周家湾矿区位于湖北省当阳市北西303°方向,直线距离约15km,属于湖北省当阳市玉泉街道办事处辖区。矿区西部边界距S224省道最近距离约为500m,北部边界外约300m处有乡村水泥公路直抵高速,南部边界靠近周家湾乡村水泥公路,中部有陈家湾乡村公路连接S224省道,矿区交通条件较好。
(三)采矿权出让的范围及资源储量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坐标)
点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标高:+150米至+90米。
开采矿种:砖瓦用砂岩。矿区面积:0.3954平方公里。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332+333) 741.90 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741.90 万吨,可开采储量 668.63 万吨,采矿回采率9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山开采规模为50万吨/年,预计矿山总服务年限为 15.37 年。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符合采矿权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和电子签章,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参加竞买。同时,向当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纸质资质审查材料。
(三)本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本采矿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二)该采矿权起始价335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三)公告时间: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28日。
(四)竞买资质审查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3日17时。
(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17时(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六)挂牌时间:2019年3月1日00:00至2019年3月15日16:00。
五、获取挂牌文件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15日前,登陆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七、风险提示
(一)投资办矿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项风险,竞买人要认真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如对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当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出让人视异议情况,依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有权终止采矿权出让活动。
(三)竞得人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在2年基建期内达到并完成绿色矿山验收,才能正式实施采矿生产。
(四)本次挂牌出让按照鄂办文〔2018〕2号文件实行净矿权出让。该采矿权出让前期产生的全部前置费用如下:地质勘查费用67万元,三合一方案19.98 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金评估4.98万元,关二开一相关费用1096.03万元,其它相关技术费用37.90万元,合计1225.89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必须缴清采矿权全部前置费用和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并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签订出让合同,申请登记发证,办理相关法定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后才能实施开采。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当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网上挂牌文件无异议。
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与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失信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通知》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如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三)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联系方式
当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东群路1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180*****869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816室
联 系 人:夏先生 0717-*******
网址:http://www.hbggzypm.cn
当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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