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樟林、休闲角提升改造项目劳务采购公告
香樟林、休闲角提升改造项目劳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香樟林、休闲角提升改造项目劳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劳务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采购范围和内容:香樟林和休闲角土建改造、安装、装饰;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预算价:******.74元;最小让利率:15%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3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响应。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供应商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11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响应。
3.5.12供应商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响应。
3.5.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联系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采购)中心购买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采购文件费)且由响应单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转账。
账户名称 | 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账 号 | 408*****010******* |
4.2报名单位联系工作人员(QQ:*********),并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联系电话、邮箱)、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响应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响应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部分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7、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不超过合格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格工程量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内支付至最终价款的95%,尾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83*****147
采购组织部门: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采购)中心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中路305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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