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招标公告
耗材招标公告
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耗材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耗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耗材项目
2.采购编号:TXS********701
3.采购内容:耗材一批
4.采购预算:1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5、合同工期: 7天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耗材供货到位。验收合格后,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95%的货款;一年后经确认无问题,5%的余款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惠普硒鼓的授权证书原件及惠普原装耗材厂方证明函。
三、询价文件的领取:
1、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12月7日起,2016年12月9日止,
每日8:00-11:30;14:00-17:30
2、领取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五楼服务大厅。
3、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日程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6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14时30分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1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三室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1)金额:2000.00元
(2)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5)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3、未按第1条、第2条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5、保证金联系单格式见附件一。
六、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17:30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五楼510室)。传真电话****-********。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的参考格式见附件二。
八、联系方式:
泰州市泰兴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叶先生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吕女士
电话(传真): ****-********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 (市信访局西侧)
附件一:保证金缴纳票据证明联系单
保证金缴纳票据证明联系单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保证金金额
开标日期和时间
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备注: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财务窗口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保证金退还联系单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帐号
开户银行
金额
元整(大写)
是否可退取保证金
是 ( )否 ( )
政府采购科经办人签字
是否为中标单位
是 ( )否 ( )
政府采购科负责人签字
合同是否已备案
是 ( )否 ( )
附件二: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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