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绩效评价管理监督检查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采购绩效评价管理监督检查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省、贵阳市、清镇市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管理落实落细,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绩效评价管理的监督检查。
一、采购经费预算
费用预算:*****元。
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内容
(一)检查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至2024年度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学生餐相关资金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
抽取4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详细工作要求按照《清镇市财政监督检查通知》履行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财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程序完成相关资金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报告,至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
(二)检查工作中的食宿自理。
(三)此项工作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并提交报告(根据检查需要,时间可以经双方商议在合同中规定)。
(四)提交的检查报告须按照现行管理政策制度,按照重点检查内容提出检查意见。
(五)报告须一名会计职称高级以上的人员审核报告。
四、递交的投标文件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材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2024年近3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截图。
(二)所提交文件均妥善包封,在包封文件上清楚载明单位。
(三)综合评审细则。
1.报价函(25分):根据服务内容报价,报总包干价。
2.安排完成工作人员情况(30分):(1)安排4人以上,少一人扣5分(10分);(2)提供人员职称情况: 1个高级职称得5分、2个中级职称得5分,减少一个高级扣5分,减少一个中级一个扣5分(20分)。
3.编制检查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人员安排及审核制度,最低为二级审核,二级审核人员须为具备高级职称,并提供具备高级职称印证资料。(10分)
4.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此项工作。(20分)
5.对如何开展此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陈述。(0-15分)
五、满足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评审小组成员综合打分,综合评审分数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2:00递交投标文件到清镇市财政局(清镇市清州大道数据湖城综合楼)三楼会议室B310。
清镇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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