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的征集公告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的征集公告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杨心雨(0572-*******)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项目编号: HZKJXY(KF)2025-10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三-具有其它印刷品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优惠率 ≤ 90%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二-具有包装装潢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优惠率 ≤ 90%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一-具有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优惠率 ≤ 90%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承诺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从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起,不少于本项目的框架协议期限,在协议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 基本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3 基本要求 承诺遵守和履行本项目征集公告的各项规定和协议书条款,积极配合采购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
4 基本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基本要求 授权委托书
6 基本要求 声明书
7 基本要求 承诺书
8 基本要求 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标项一必须为出版印刷资质证书;标项二、三须为装潢印刷或其他印刷资质证书
9 基本要求 拟派总协调人情况
10 基本要求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11 基本要求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12 基本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截图”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度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欢迎具有与本征集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00秒 2、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5113.ct001.20.9aefa8c0c2ff11ed8c734dc******b54,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本次框架协议征集所有信息文件线上提交即可,无须线下提交响应文件,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框架协议文本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包括集团授权的所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其第二阶段框架协议成交资格、取消其第二阶段框架协议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暂停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入围资格、取消其框架协议入围资格: 1.未及时更新维护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影响采购人采购的; 2.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3.合同授予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5.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征集人移送省财政厅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四)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1、协议期有效内,如产品及价格发生变更、产品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乙方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
2、申请产品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产品替代的,变更后的产品配置参数、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产品。
3、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协议期有效内,如产品及价格发生变更、产品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乙方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
2、申请产品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产品替代的,变更后的产品配置参数、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产品。
3、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

提交申请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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