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6年度(电力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6年度(电力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电力配套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0704-1-D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水农字【2016】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投入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库仁镇陶海牧场、呼和诺尔镇赛汉布日都养殖基地、鄂温克苏木阿尔山丰益农场、鄂温克苏木必鲁图青根农场。

2.2建设规模:本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面积为12574亩。

2.3标段划分:本次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4月10日-2017年11月30日,共2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配套变压器21台,新建地埋电缆线33.77k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00元。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电力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电力配套工程二次招标

01

42100.00

152*****6109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www.hlbeggzyjy.org.cn)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6年12月6日

2016-GC0704-1-DL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项目电力配套工程.rar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0704-1-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以呼水农字【2016】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投入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库仁镇陶海牧场、呼和诺尔镇赛汉布日都养殖基地、鄂温克苏木阿尔山丰益农场、鄂温克苏木必鲁图青根农场。

2.2建设规模:本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面积为12574亩。

2.3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143900.00 元

2.5监理工期:2017年4月10日-2017年11月30日,共23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施工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度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

1

2878.00

150*****0090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6年12月6日

2016-GC0704-1-JL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旗县2016年项目施工监理.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配套 小型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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