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受托处置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从权利。截至2024年12月9日,本次拟处置的不良债权本金余额135,370,317.63元,利息94,284,977.44元,迟延履行金47,077,249.29元,合计276,732,544.36元。
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基准日:2024年12月9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迟延履行金 | 抵押物 | 保证人 |
1 | 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5,370,317.63 | 94,284,977.44 | 47,077,249.29 | 1、东阳市万胜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阳市环城北路89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3386.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004.60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8600万元。 2、许宝星(已死亡)和陈嫦珍名下位于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51-8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5104.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251.90平方米,抵押担保金额为*****万元。 | 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明景、许俏丹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备注: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孙女士、屠女士
联系电话:0571-********、0571-********
传真:05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王女士 0571-********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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