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雅成美美发美容店:

2024年12月6日,因你(单位)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我局赴你(单位)住所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现场你(单位)大门锁闭,未见你(单位)工作人员及负责人。我局向你(单位)住所地邮寄了南人社监询字[2024]第*****号《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你(单位)3日内提交指定材料,并依法接受询问,该邮件于2024年12月9日被签收。 截至2024年12月24日,你(单位)仍未执行询问通知书。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情形符合《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南人社监询字[2024]第*****《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你(单位)应自文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执行南人社监询字[2024]第*****《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日视为送达。
不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南人社监询字[2024]第*****《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pdf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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