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对龙华新区民治、龙华、大浪办事处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LHXQCG********1
2、项目名称:龙华新区民治、龙华、大浪办事处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A包:龙华新区民治、龙华、大浪办事处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B包: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应急垃圾清运处理服务。供应商投标必须响应A包,可选择是否响应B包,是否响应B包不影响A包的谈判和成交。
4、服务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5、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方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4)获取谈判文件。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 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7、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00至 9:30,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
8、谈判时间、地点: 2016年 11 月30 日上午 9:30开始,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4
邮政编码: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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