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17年度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名录库成员公开招标公告

如皋市2017年度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名录库成员公开招标公告

如皋市2017年度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名录库成员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通知》(皋政办发〔2014〕29号)精神,结合我市2017年度国有投资项目实际需要,现对如皋市2017年度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入库成员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如皋市2017年度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名录库成员不超过8名。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选派的项目组长(负责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

3.1.1、注册地在如皋的企业:

⑴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⑵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

⑶在如皋地区设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⑷办公设备:有满足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的办公设备。其中,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必备办公设施;

⑸从业人员:

①必须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②必须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为准);

③拟选派的项目组长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④专职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少于1人,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上述1人);

⑤从业人员应没有因行贿、受贿被纪检、检察部门查处的行为。

⑹应具有与南通市电子招投标相配套的CA锁和电子签章。

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⑻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2.注册地在如皋市外的企业:

⑴具有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资质且在如皋设立分公司(经如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⑵具有有效的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2016年12月7日前如皋税务部门经营收入完税发票3个以上);

⑶在如皋地区设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⑷办公设备:有满足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的办公设备。其中,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必备办公设施;

⑸从业人员:

①公司从业人员与母公司(总公司)成员不得重复;

②必须与如皋分公司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③必须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为准);

④拟选派的项目组长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⑤专职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少于1人,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上述1人);

⑥从业人员应没有因行贿、受贿被纪检、检察部门查处的行为。

⑹应具有与南通市电子招投标相配套的CA锁和电子签章。

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⑻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特别提醒:乙级资质招标代理企业除如皋分公司的至少5名专职人员外,总公司的人员配备仍须达到国家关于乙级招标代理的要求,即: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1.3.业绩要求:2012年以来项目组组成人员3个及以上招标代理业绩,其中2016年度业绩不少于2个,且必须是拟选派项目组长(负责人)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参与实施的;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属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发布与获取

5.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127日至20161228日。

5.2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

6.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6.1提出方式: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6.2提出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前提交;

6.3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6.4获取时间:2016年12131500后获取;

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7.1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7.2缴纳户名:如皋市财政局

7.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7.4账号:****************7660

7.5金额:壹万元/每投标单位。

8.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8.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2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6号窗口

8.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9:00时。

8.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0.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12 月 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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