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电子胆道镜等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电子胆道镜等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通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医用设备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CSJ-SCD-2016-204
2.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台) | 预算控制价(万元) |
一 | 电子胆道镜 | 壹 | 50 |
软管喉镜 | 壹 | 15 | |
二 | 听力检测室 | 壹 | 20 |
三 | 多功能监护仪 | 肆 | 16 |
中心心电监护仪(5盒) | 壹 | 20 | |
动态血压监测仪(4盒) | 壹 | 10 | |
24小时长程心电监测仪(4盒) | 壹 | 1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成产的,只接受首先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3.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3.7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3日每天早上9时至中午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拟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函,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通山县2016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记录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1楼)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不接受邮寄),且招标文件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7.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0楼)。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浩然
联 系 电 话:***-********
招 标 人:通山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项先生
联 系 电 话:****-*******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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