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公示
平南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公示
根据《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发放指导意见(2024年修订)的通知》(贵交发[2024]33号)、《2023年度贵港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说明》、《平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现将我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
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雯婷 联系电话:0775-*******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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