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专项劳务外包业务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专项劳务外包业务直接方案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4-15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专项劳务外包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食堂劳务承包业务、安保保洁承包业务、公共区域垃圾清理业务、化粪池、污水井清理业务、厕所维保业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钾肥、元通、三元、晶达、盐云)食堂劳务承包业务、安保保洁承包业务、公共区域垃圾清理业务、化粪池、污水井清理业务、厂区厕所维保业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不影响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实现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范围内同类业务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现需续签上述业务承包合同。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六)盐湖股份公司与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分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能够相互提供的采购项目;(十二)符合采购人内控制度的采购项目”的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上述5项专项劳务外包业务以续签方式与青海百益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进行非招标直接采购。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百益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食堂劳务承包业务、安保保洁承包业务、公共区域垃圾清理业务、化粪池、污水井清理业务、厂区厕所维保业务。
2.2履约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一年。
2.3 服务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1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
标签: 专项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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