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水协〔2007〕12号)文件精神,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定于2008年4月、6月在福州开展福建省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内容

1、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派员面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派员面授《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3、由水利水电定额站聘请有关专家面授福建省水利定额及编规的部分内容。

二、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规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4天,共30学时。

三、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地点和时间安排

本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主办,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协助实施。培训分三期进行,每期人员控制在200人左右,水利工程建设造价员可根据每期的时间表安排好工作参加培训。各期培训时间表如下:

第一期:2008年4月7日~11日(4月7日为报到时间)

第二期:2008年4月12日~16日(4月12日为报到时间)

第三期:2008年6月9日~13日(6月9日为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八方大厦服务总台,地址:福州市东大路82号

四、参加人员

凡取得《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年龄不超过65岁的水利工程建设造价员,包括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换发《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轮次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参加各期培训的人员名单报送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

五、培训费

本次继续教育培训费为800元/人(不含教材费,教材费70元/人),中水协个人会员优惠100元/人。参加培训的学员,其培训费、教材费以及个人的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请携带好全国造价资格证书,是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的,报到时出示会员证书。

联 系 人:谢阳兰 许 荔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水利大厦四层

邮 编:350001

邮 编:0591-******** 传 真:0591-********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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