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用品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竞价公告

环卫用品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竞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环卫用品采购项目第三次
品目

货物/物资/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塑料制品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遂川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6: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和遂川县城发集团公众号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 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预算金额 ¥1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8*****988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0796-*******
代理机构名称 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 0796-*******
附件:
附件1 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环卫用品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价文件.pdf

项目概况

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环卫用品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和遂川县城发集团公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投采字2024SCX115-2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环卫用品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1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

技术参数

用途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合价(元)

1

240L无脚踏垃圾桶

详见采购需求

环卫

7000

150

*******

2

120L无脚踏垃圾桶

详见采购需求

环卫

2000

90

******

3

240L有脚踏垃圾桶

详见采购需求

环卫

300

200

*****

4

120L有脚踏垃圾桶

详见采购需求

环卫

200

150

*****

5

120L垃圾果壳箱

详见采购需求

环卫

300

1360

******

总价:¥*******元 注:投标单位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一年,根据新绿公司需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和遂川县城发集团公众号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元整(¥*****.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4SCX115-2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江支行

账 号:178*****000*******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竞价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

3、特别提示:

1)、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价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该企业今后在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2)、若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材料不是HDPE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将取消中标资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虚假应标追究其法律责任。

3)、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158*****9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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