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零星项目跟踪与审计结算服务项目
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零星项目跟踪与审计结算服务项目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内蒙古弘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委托,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零星项目跟踪与审计结算服务项目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
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零星项目跟踪与审计结算服务项目比选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比选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需附证书复印件);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竞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2.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年(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邀请函要求、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联系比选人,获取比选文件资料。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建银大厦902室。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拒绝接受。
标签: 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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