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河右岸(原珲春大桥-虎豹广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珲春河右岸(原珲春大桥-虎豹广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珲春市珲春河右岸(原珲春大桥-虎豹广场段)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J-16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珲春河右岸(原珲春大桥-虎豹广场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珲水发〔2016〕2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珲春市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珲春市珲春河右岸(原珲春大桥-虎豹广场段)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珲春市珲春河原珲春大桥至虎豹广场段河道(河道桩号为H16+269~18+888)。
招标范围:治理河道总长度2619m,防护工程总长度2606m,其中包括新建右岸上游护岸1750m和右岸下游护岸856m。新建排水涵洞2座,排水涵管6座。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持相关报名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据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1日下午14:00时,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珲春市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兴军
地 址:珲春市新安路837号
联系电话: 136*****0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源宏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同心大厦11楼
联系电话:****-********
2016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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