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溪河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户桩基工程--基础检测

寒溪河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户桩基工程--基础检测


郴州百福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寒溪河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户桩基工程--基础检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寒溪河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户桩基工程--基础检测

2、委托代理编号:DSYG-CZCG-2024-0115

3、采购项目预算:******.6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60

寒溪河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户桩基工程--基础检测

详见采购需求

1

******.60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上载明的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t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2月26日 至2025年01月0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公告附件原件、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 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

3、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5: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2、电话:073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百福拆迁安置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

(3)联系人:黄璞杰

(4)邮 编:******

(5)电 话:073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

(3)联系人:张文波

(4)邮 编:******

(5)电 话:188*****500

(6)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桩基工程 基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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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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