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溪学校创强复评校园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扶溪学校创强复评校园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仁化县扶溪学校 | ||
行政区域 | 仁化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2月07日 10:35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仁化县扶溪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仁化县扶溪学校创强复评校园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仁化县扶溪学校的委托,拟对仁化县扶溪学校创强复评校园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24-201611-F8-20166-940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仁化县扶溪学校创强复评校园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捌拾万玖仟壹佰壹拾叁元壹角壹分(¥809113.11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4、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要求1-4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止(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提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九、提交谈判报价文件地点: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1楼第2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1楼第2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2楼(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512300
(二)采购人:仁化县扶溪学校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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