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招标公告
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州烟草公司2017年物流分公司卷烟废弃烟箱回收,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红河州烟草公司2017年物流分公司卷烟废弃烟箱回收
2.2项目编号:XNZB2016-1005-0260HH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服务内容包括:(1)对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卷烟分拣业务所产生的废旧红塔集团、红云红河集团、省外卷烟生产企业包装箱、废旧纸箱、纸品等废品进行回收。(2)负责对卷烟包装箱、废旧纸箱、纸品等物品标识进行破坏处理,不得使用完好的卷烟包装箱、废旧纸箱、纸品、等物品流入社会市场使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一招3年,价格一年一谈,合同一年一签)
2.5服务地点: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卷烟分拣库(弥勒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内容;
(2)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合证即可);
(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格证件,具有对废旧物品的回收处理能力;
(4)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今)须具有同类业绩1项及以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07日至2016年12月13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4.2报名地点: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云南省弥勒市冉翁路延长线医药公司二楼)。
4.3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格证件、同类项目业绩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合证即可);
4.4本项目投标人自行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
4.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云南省弥勒市冉翁路延长线医药公司二楼)。
5.2 招标人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云南省弥勒市冉翁路延长线医药公司二楼)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髯翁路延长线
联系人:梁俊龙
电 话:189*****24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冉翁路延长线医药公司二楼
联系人:杨 进 郭 巍
邮 箱:********7@qq.com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蒙自天马路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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