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南台头干河整治工程-海盐县高铁新城片区及庄柴湖片区河湖连通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南台头干河整治工程-海盐县高铁新城片区及庄柴湖片区河湖连通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南台头干河整治工程)—海盐县高铁新城片区及庄柴湖片区河湖连通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900********


1.招标条件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南台头干河整治工程)—海盐县高铁新城片区及庄柴湖片区河湖连通工程经《盐发改投函〔2024〕16号》(项目代码:2412-******-04-01-******)文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防洪标准为50 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设地址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于城镇。项目业主为海盐县水利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人为海盐县水利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服务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南台头干河整治工程)—海盐县高铁新城片区及庄柴湖片区河湖连通工程的工程任务为防洪排涝,提升南排骨干河道输汇水能力,促进南排骨干通道排水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沿河两岸水生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高铁新城白布港、如意湖等水系进行综合治理,疏浚土方188万方,建设堤防、护岸26.7公里,新建闸站3座,水文化景观43万平方米;对庄柴湖及周边水系进行综合治理,疏浚土方30万方,建设堤防、护岸4.2公里,新建闸站1座,水文化景观9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11.51亿元。

2.2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南台头干河整治工程)—海盐县高铁新城片区及庄柴湖片区河湖连通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服务标,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议书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

(4)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

(5)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土地勘测定界服务;

(7)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建设征地搬迁安置规划设计;

(8)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数字孪生建设专题研究;

(9)上述成果所需的专家评审;

(10)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成果文件的审查、评审、报批或备案。

(11)按照审批要求配合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南台头干河整治工程)项目整合海盐县高铁新城片区及庄柴湖片区河湖连通工程。

2.3服务期要求:

成果

完成时间

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稿)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合同签订后135日历天内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

测量、地质勘察成果报告

满足各阶段成果编制、咨询与报批要求

招标范围内的各专题报告

满足各阶段成果编制、咨询与报批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造价35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或初设批复文件,①、②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原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金额。

3..1.3若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为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必须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

3.3.1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打印时间须在招标文件公开发布之日后(含公开发布之日));

3.3.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5日9时00分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0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海 盐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盐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朝阳西路186号

地 址:

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

邮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郭勤

联 系 人:

许芳玲

电话:

0573-********

电 话:

0573-********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3

企业业绩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或初设批复文件,①、②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金额为对应原批复文件中载明的金额。

4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7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余部分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铁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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