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储备林(三期工程)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生态储备林(三期工程)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三期工程)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三期工程)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培育森林资源的目标要求。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地区生态安全具有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战略意义。根据《天津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美丽天津建设纲要》确定的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天津市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将10个农业区县列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范围,计划完成造林任务198万亩。近年来,静海区高度重视全区林业建设提升工作,在长期的林业建设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建设国家生态储备林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内森林总量,静海区提出了建设国家生态储备林项目,2016年1月28日经国家林业局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林丰管函〔2016〕2号)《关于天津市启动第二批试点区县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复函》批复准予实施。2016年8月,天津市静海区政府批准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实施方案》。本次项目采取“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为公众提供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三期工程)林业服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6,65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林业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公益性质,以取得生态效益为主。本项目(三期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主要分布在双塘镇、梁头镇、王口镇、台头镇、陈官屯镇、西翟庄镇、杨成庄乡、中旺镇、独流镇、大邱庄镇10个乡镇,总用地面积16217.7亩。本项目作为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表现为:种植林地涉及众多原土地经营者,需要有协调复杂利益关系的能力,并要尽最大可能的节约成本;投资大;运营管理周期长;技术管理水平要求高;建设工期紧任务重且战略地位高。经考察,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具有区域优势和实施协调优势,可以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作为本地企业,可以为本区增加就业岗位,带动经济发展。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生态村建设、苗圃基地建设、绿化工程等项目中业绩突出,具备了储备林建设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有利于了解本地气候,土壤、苗材、种植、移栽的基础情况,具有独特优势。基于以上情况,结合项目“公益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建议选择单一来源方式,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承贷主体。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论证意见:根据2016年9月2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天津市林业局文件要求区政府通过采购流程确定贷款主体考虑到储备林建设项目为公益性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执行。由于此项目为公益性质,根据静海区政府津静海政批【2016】223号文件,对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三期贷款主体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考虑到储备林建设具有战略地位高,项目投资大,运营周期长,技术管理水平高等特点,时间紧,任务重。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具有区域优势和实施协调优势,可以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作为本地企业,可以为本区增加就业岗位,带动经济发展。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生态=村建设、苗圃基地建设、绿化工程等项目中业绩突出,具备了储备林建设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有利于了解本地气候,土壤、苗材、种植、移栽的基础情况,具有独特优势,基于以上情况,结合项目“公益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建议选择单一来源方式,天津市海馨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承贷主体。刘晔、施威南、徐家铮、林学奇、阚耀东、李雅婷、李小波、杨景旺、常为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电化教育馆、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天津市档案局、天津市人民医院、中国水力电力物资天津公司、天津市铁路集团、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睿亨律师事务所副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馆员、主任技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工、律师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6年12月08日起至2016年12月14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农林楼
2)联系人:商云长
3)联系电话:138*****26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2)联系人:刘老师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2)联系人:韩荣军
3)联系电话:********658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三期工程).pdf



2016年12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 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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