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二畔铺西侧地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畔铺西侧地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数投管〔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2 工程规模:二畔铺路西延道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计算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全长约224m,二畔铺西延包含道路、排水、交安、绿化等工程;金地华著西侧支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计算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本工程北起二畔铺路,南至安康路,全长约468m。新金地华著西侧支路包含道路、排水、交安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 二畔铺西侧地块周边道路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新建混行车道和人行道,新建雨污水管道、供电管道、交安设施、交安监控、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5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人数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2024年9月至 2024 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其中投标报价:90分,信用分:10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年12 月 30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5.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月 7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备注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3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4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8.5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新大厦 |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戴先生 | 联系人:曹云龙 | 电话:0514-******** | 电话:0514-********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4年 12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