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道路交通开口施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 FT00-0612-0016 等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S32 公交
场站设施用地项目--道路交通开口施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503_2023ZB03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 FT00-0612-0016 等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S32 公交场站
设施用地项目--道路交通开口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北京金唐丽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由 D16、D17、D18、D23、D24、D25、D30 共计 7 个独立地块组成,各地块
之间地下和裙房、商业连为一体。建筑总面积为 49.7 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丽泽商务区
目前最大的商住综合体。为保证本项目与周边道路通行及连通,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开设永久
开口,共计 13 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 FT00-0612-0016 等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S32 公交
场站设施用地项目--道路交通开口施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 FT00-0612-0016 等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S32 公交场
站设施用地项目--道路交通开口施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近 3 年具备已竣工的合同额在 130 万元
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
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时至完工前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7 号国侨宾馆 539 室(详细地址)持企业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适用于
法人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7 号国侨宾馆 53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7 号国侨宾馆 539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 FT00-0612-0016 等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S32 公交场站
设施用地项目--道路交通开口施工工程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 FT00-0612-0016 等地块 F3 其
他类多功能用地、S32 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3〕130 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金唐丽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
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由 D16、D17、D18、D23、D24、D25、D30 共计 7 个独立地
块组成,各地块之间地下和裙房、商业连为一体。建筑总面积为 49.7 万平方米,建成后将
成为丽泽商务区目前最大的商住综合体。为保证本项目与周边道路通行及连通,需要按照相
关要求开设永久开口,共计 13 处。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5 年 02 月 17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5 年 05 月 17 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与中标人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开口施工工程,且通过交管局或相关部门审核验收。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近 3 年具
备已竣工的合同额在 13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时至完工前不得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b.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d.近三年没受到省、市质量及安全部门专项通报批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7 号国侨宾馆 539 室(详细地址)持企业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适用于
法人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7 号国侨宾馆 539 室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金唐丽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孟家桥甲一号 201 室
联 系 人:祁雪海
电 话:010-632589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7 号国侨宾馆二层
联 系 人: 曲晶
电 话: 010-88358116 转 8202
电子邮件: bjzjyzbb2@bjzjy.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