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YXM-2024-12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
一、招标条件
本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 万元,招标人为社旗县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
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
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YXM-2024-1206
2.项目名称: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项目 260000 2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采购安装城市广场迎春造型(详见磋商文件)
5.2 质量:合格;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5.4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
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
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2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现场获取(南阳市范蠡路宏江升龙苑 6 号楼)
3.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资料:(1)本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售价:300 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社旗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社旗县红旗路中段
联系人: 姚红天
联系方式:15518938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范蠡路宏江升龙苑 6 号楼
联系人: 刘小玲
联系方式:166377901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小玲
联系方式:1663779015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社旗县红旗路中段
联 系 人:姚红天
电 话:155189382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范蠡路宏江升龙苑 6 号楼
联 系 人: 刘小玲
电 话: 1663779015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