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7年城南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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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二、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技术规格: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是一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长沙市教育局主管的公立全日制普通完全中学,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湖南省艺术特色学校,挂牌“武汉音乐学院长沙附中”。长沙市第十一中学创办于1906年,其前身为“妙高峰简易师范”,校址在长沙城南妙高峰。1953年更名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校址迁至城南中路153号。学校设有初中部和高中部,有高级教师60人,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70余人,外聘教师300余人。学校设施一流,教学楼、科学馆、图书馆、体训楼、艺术楼一应俱全,装备现代。
(二)学校主要数据:
建筑面积:*****.62㎡
红线面积:*****.21㎡
绿化面积:*****.13㎡
宿舍面积:4000㎡
学生人数:2786人,其中寄宿生542人
学校出入口数量:1个,1个主出入口
配电室:1间
为落实学校保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现经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一家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三年,保安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招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备案。保安人员在一所学校服务满一年的,原则要求轮换。
二、服务承包范围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0人保安队伍,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24小时按需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出入管理
(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3)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4)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5)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安全巡查
(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3、消防系统
(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4、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三)门前“三包”工作
1、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四)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六)人员配置要求
1、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2、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七)其他要求
1、食宿:学校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早、中、晚餐。
2、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四、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3、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里领导或公安机关。
5、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6、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考核办法
《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为招标用的规范版本,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保安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
湖南省若出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后,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保安公司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学校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保安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保安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保安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四条 由学校相关科室负责对聘用的保安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评的形式采取年绩效考核与季度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绩效考核以季度绩效考核为依据年度进行总评,季度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季度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安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安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第四章 实施的监控
第七条 保安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学校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八条 每季度末,学校对保安公司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5日前,对保安公司上季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第九条 每月7日前,将保安公司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后提交局领导审定批准执行。
第十条 季度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季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季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10%×每季度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一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学校结合保安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准确、有效的对保安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学校应结合保安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三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局领导研究决定。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备注 |
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 |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 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3.学校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次;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 |
制度管理 | 1.在学校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1-2分/次; 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1分/次,人员缺席扣0.5分/次;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 4.私放车辆入学校,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5.未按要求购买“五险”每人1分/次; 6.未持证上岗,每人1分/次。 | |
优质服务规范管理 | 1.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负责; 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1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校领导研究决定; 3.在学校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形象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0.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 |
劳动纪律 | 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违者扣0.1分/次; 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0.1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3.上班佩戴工号牌,违者扣0.1分 /次; 4.巡逻记录未记录的,0.1分/次; 5.着装标准、持器械上岗、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0.1分/次; 6.劝导他人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0.1分/次; 7.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0.1/次。 | 5-10次扣1分 ; 11-20次扣2.5分; 21-30次扣5分; 30次以上扣10分; |
日常服务 | 1.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学生不得外出。节假日、周末和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可放行。 2.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 3.做好校园周边小餐馆盒饭进校园整治工作;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1.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域外围与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2.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 3.负责学校长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 日常安全保卫措施到位,符合考核要求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出现差错视情况扣分,发生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重、特大事故,当月考核扣20分,并按程序追查相关责任。 |
满意率测评 | 由学校保卫处综合民主评分成绩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时间
24小时按需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出入管理
(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3)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4)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5)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安全巡查
(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3、消防系统
(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4、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三)门前“三包”工作
1、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四)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六)人员配置要求
1、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2、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七)其他要求
1、食宿:学校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早、中、晚餐。
2、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二、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3、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里领导或公安机关。
5、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6、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为招标用的规范版本,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保安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
湖南省若出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后,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保安公司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学校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保安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保安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保安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四条 由学校相关科室负责对聘用的保安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评的形式采取年绩效考核与季度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绩效考核以季度绩效考核为依据年度进行总评,季度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季度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安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安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第四章 实施的监控
第七条 保安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学校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八条 每季度末,学校对保安公司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5日前,对保安公司上季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第九条 每月7日前,将保安公司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后提交局领导审定批准执行。
第十条 季度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季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季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10%×每季度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一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学校结合保安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准确、有效的对保安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学校应结合保安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三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局领导研究决定。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备注 |
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 |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 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3.学校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次;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 |
制度管理 | 1.在学校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1-2分/次; 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1分/次,人员缺席扣0.5分/次;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 4.私放车辆入学校,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5.未按要求购买“五险”每人1分/次; 6.未持证上岗,每人1分/次。 | |
优质服务规范管理 | 1.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负责; 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1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校领导研究决定; 3.在学校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形象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0.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 |
劳动纪律 | 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违者扣0.1分/次; 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0.1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3.上班佩戴工号牌,违者扣0.1分 /次; 4.巡逻记录未记录的,0.1分/次; 5.着装标准、持器械上岗、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0.1分/次; 6.劝导他人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0.1分/次; 7.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0.1/次。 | 5-10次扣1分 ; 11-20次扣2.5分; 21-30次扣5分; 30次以上扣10分; |
日常服务 | 1.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学生不得外出。节假日、周末和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可放行。 2.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 3.做好校园周边小餐馆盒饭进校园整治工作;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1.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域外围与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2.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 3.负责学校长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 日常安全保卫措施到位,符合考核要求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出现差错视情况扣分,发生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重、特大事故,当月考核扣20分,并按程序追查相关责任。 |
满意率测评 | 由学校保卫处综合民主评分成绩 |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费用按季支付,甲方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安保管理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2、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3、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2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中标人拟派保安员与采购人及所校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承担保安员的用工责任,一切用工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员在合同期内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因生病或因私受伤(残、亡)等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因私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与采购人和校方无关,采购人和校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
5、在服务期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城南校区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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