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4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
关于注销4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
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杨海江烟花爆竹零售店等4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详见附件)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经营,自愿申请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名单
镇宁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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