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气管插管软镜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临床医疗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电子气管插管软镜

2、项目编号:202*****7136

3、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项目名称

数量(台)

采购预算(万元)

生产国别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

1

18

国产

注: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次月付至合同货款90%,其余货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应商需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6、交货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指定地点。

二、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三、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四、项目技术参数:见附件二

五、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⑵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⑶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产品的价格一览表

(3)投标产品的介绍(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4)投标产品的参数

(5)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偏离表(供应商未写入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的技术、商务参数条款均视作无偏离,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投标产品彩页

(7)投标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投标公司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和各级授权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②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口产品提供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出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10)报名时需单独提供(9)①-⑤条款资格性报名审核材料(复印件),未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程序。

(11)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七、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八、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在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九、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17:30时止

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开标室(教学楼2楼)

联系电话:151*****151 王老师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标因素和标准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A1)

30分

设备投标价

30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部分

(A2)

51分

设备技术参数

51

1、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计满分51分;

2、任何一项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3、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为重要参数,每偏离一项扣5分。一般参数每偏离一项扣3分。

4、所投产品配置不详、提供的技术资料描述不清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负偏离≥6项时,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部分(A3)

19分

售后服务及方案

10

1、根据供应商维修保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解决方案,维修人员派遣计划、日常保养方案及保养服务,进行打分,其内容全面、可行性强、描述细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处内容欠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计0分。

2、质保期后维保方案 :根据维修方案、应急预案及维修人员费用、零备件价格进行打分,方案合理价格优惠给2分,方案一般价格较优惠给1分,未提供者不计分。

产品业绩

9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今)销售使用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份计3分,满分计9分,未提供不计分;

附件二:项目要求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参数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操作手柄(含插入管):

1.景深:3-200mm;

2.视场角≥120°;

3.软镜工作软管有效长度≥600mm;

4.成像原理:电子成像技术,工作软管不含光纤;

#5.软镜插入管外径≤5.2mm,工作管道内径≥2.8mm;

6.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80°,向下弯曲≥130°;

7.操作手柄具备两个功能按键即可控制图像显示器的图像冻结或调光,图像拍照、录像,以及录中拍功能;

8.自带LED光源具备防雾功能;

9.采用无顶针双向通气阀(NT阀),气体分子自由进出,液体无法进入;

10.人体工程学设计指膜印操作手柄,握持舒适稳定,利于长时间使用。

#11.能兼容同一品牌的一次性电子内窥镜导管;

12.操作手柄重量≤240g,降低操作使用者的疲劳感,提升手术效率;

#13.本产品用于医疗单位对成人及3个月以上儿童气管、支气管部位的观察、诊断、摄影和治疗提供所需影像。

14.连接方式:

(1)操作手柄与显示器自动识别,把视频信号传输到后台处理器;

(2)采用卡扣式连接在使用时避免因接触不良导致无法使用的问题;

(3)采用无线发射器锁定结构,通过信号传输功能把视频信号传回内窥镜摄像系统,实现画面显示。

15.消毒方式:

(1)操作部防水等级:IPX7或高于该级别,可进行全浸泡消毒;

(2)操作部采用复合材料氟橡胶,支持低温等离子消毒和环氧乙烷灭菌。

(二)内窥镜摄像系统

1.显示功能:高清显示器,分辨率≥1280*800,自带电容触摸屏,支持双指缩放,屏幕可以放大≥3倍;系统终身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2.内窥镜摄像系统内置≥8G内存,可持续录制视频≥120分钟,外置可插拔SD存储卡直接存储图片及视频等信息;

3.视频输出接口:具有高清画质的HDMI视频输出,可外接高清显示屏同屏显示和连接医用高清工作站;

4.含有冻结、调光、拍照和摄像功能,具备图像、视频回放功能;

5.光源照明亮度分多级调节,优化图像质量;

6. 图像真实性:无几何失真;

7.具有文件管理功能,文件夹可重命名设置,以患者的姓名设置文件名称;

8.图片管理,图片可根据医护人员的需求,选择含有JPG、BMP两种不同的图片格式;

#9.无线传输功能在明视下,可以接收≥10米距离内的视频信号;可连接≥8台终端设备同步联动;

10.供电方式:锂离子可充电电池,≥6000mAH,电池工作时间≥240分钟(新电池在充满电后室温25℃情况下)

11.提示功能:具有摄录时间长短提示功能、调光提示功能和电量智能检测指示标示;

12.白平衡功能:具有手动、自动一体设计白平衡功能;

13.显示屏转动角度:前后:90°~ 150°。

★(三)整机质保≥三年

(四)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操作部手提箱

1

2

显示器手提箱

1

3

操作部

1

4

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1

5

延长线

1

6

U盘

1

7

USB公对公连接线

1

8

HDMI转接线

1

9

吸引清洗接头

3

10

管道开口清洁刷

3

11

平衡阀/消毒防水盖

2

12

测漏器

1

13

多次性吸引按钮

10

14

清洁刷(Φ1.8㎜)

2

15

活检阀

10

16

电源适配器

1

17

电源线(国标)

1

18

移动台车

1

二.商务要求

1.设备生产厂家或投标供应商承诺设备免费质保期≥3(设备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终身维护。在质量保证期内进行售后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供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

3.提供常用零配件价格清单。承诺质保期后提供更换零配件服务价格不超过清单价格。(凡经评委会认定主要维修配件价格过高或者异常的,有权做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标的需满足或高于最新颁布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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