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龙庄至雁江公路工程(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1353)号)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龙庄至雁江公路工程(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1353)号)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隆安县龙庄至雁江公路工程(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1353)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安县龙庄至雁江公路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6】6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隆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隆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隆安县龙庄至雁江公路工程位于隆安县雁江镇西面龙庄村附近,与乡道X101旧路采用平面交叉相接,向东南方向延旧路布线与国道G324相交后,途径龙庄村,线路终于雁江镇加街道与镇城规划道路相接,线路全长5.240公里,全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招标的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段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路基宽度(m) | 工程内容 | 工程计划工期(天) |
A标 | K0+000~K1+543.2 | 1.5432 | 10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 | 360 |
B标 | K1+543.2~K5+240 | 3.6968 | 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2公里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 〕5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5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43 号)相关规定执行。信用评价等级属A 级及A级以上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允许投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员(注册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及安全员不能是同一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职称证( 必须为公路桥梁专业中级 ( 含 )以上职称)、 投标单位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 必须为公路桥梁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4)拟投入施工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5)有关人员(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四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及明细证明(6)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公告期内);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介绍信为原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且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报名材料合格后方可报名。(注: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被委托人和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 名 地 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费, 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 222.216.4.8)、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189*****762
招标单位: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7日
招标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