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杨河镇民族文化小城镇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6】2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杨河乡杨河村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50米,设备管理用房16.5平方米,围墙212平方米;实施土石方工程48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工程300立方米;铺设连接管道1443米,电缆800米,电线1500米;安装集水泵站1套,预处理系统2套,核心处理系统2套,清水池系统1套,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电线1000米;配置污泥运输车1台,安装阀门100个,绿化100平方米。
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3.1一标段:建设道路50米,设备管理用房16.5平方米,围墙212平方米;实施土石方工程48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工程300立方米;绿化100平方米。
3.2二标段:铺设连接管道1443米,电缆800米,电线1500米;安装集水泵站1套,预处理系统2套,核心处理系统2套,清水池系统1套,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电线1000米;配置污泥运输车1台,安装阀门100个。
3.3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同时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报名时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提供建造师一致,不一致视为废标。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招标单位需提供建设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4 根据规定、本项目一标段谢绝特级及一级企业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兴庆区绿地企业工业7号楼31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固原市隆德县
联系人:陶利
电 话:138*****2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兴庆区绿地企业工业7号楼319室
联系人:孙涛
电话:189*****907
距离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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