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张吉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宝应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张吉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的委托,就其宝应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张吉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编 号:HYDL-*********
项目名称:宝应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张吉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36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专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025年1月3日17:30前)凭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缴纳资料费;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一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时间: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末尾)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25-********,邮件标题备注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5、本项目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15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项目联系人:许沁
电 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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